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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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税函[2006]37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脑彩票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最近,收到有关对复式电脑彩票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反映。根据税法规定,现对我省电脑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2022年10月11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37号 -
赣地税发[2006]36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地税系统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15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地税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年10月11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06]36号 -
赣国税函[2006]7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经营污水处理厂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有关规定,除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外,为其他企业和个人集中处理生产和生活污水属于提供委托加工性质的劳务,所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应该依照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请据此掌握和执行政策。
2022年10月11日 admin 来源:赣国税函[2006]79号 -
赣地税发[2006]37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税部门委托国税部门代征有关税(费)的通知
各级地税、国税机关要严格按各自征管范围及有关规定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并征收税款,加强信息沟通、资料交流。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应分别于每月15日以前,将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缴纳和代征税款信息进行情报交换。
2022年10月11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06]37号 -
赣地税发[2006]40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办法》的有关规定,并通过各种形式和有效途径,及时向纳税人宣传;辅导企业在发生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时,能全面准确地按照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或备案手续,确保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11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06]40号 -
赣国税函[2006]95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需审批的企业所得税征前减免,由纳税人在年度中间或经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减免优惠条件,由审批国税机关使用正式文件批复,建立相关登记台账,并做好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统计上报工作。
2022年10月11日 admin 来源:赣国税函[2006]95号 -
赣地税函[2006]45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江西钢丝厂等7户企业房产税的批复
你局《关于对江西钢丝厂等7户企业1994—2005年房产税给予困难减免的请示》(余地税发[2005]102号)收悉。根据税法规定,经研究,同意减免江西钢丝厂等7户企业房产税1556658.77元(具体减免情况见附件)。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45号 -
赣地税函[2006]44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玉华调味品有限公司2005年7--12月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你局《关于免征江西玉华调味品有限公司2005年7—12月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吉市地税字[2006]6号)收悉。根据税法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西玉华调味品有限公司2005年7—12月份房产税2734.98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0226.87元。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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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税函[2006]43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南昌铁路新龙投资集团公司上饶新龙大酒店2005年度房产税的批复
你局《关于要求免征南昌铁路新龙投资集团公司上饶新龙大酒店2005年度房产税的请示》(饶地税发[2006]5号)收悉。根据税法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南昌铁路新龙投资集团公司上饶新龙大酒店2005年度房产税164193.13元。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43号 -
赣国税函[2006]9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机动车销售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加盖机动车销售单位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同时将消费者在《江西日报》上的发票声明作废公告原件留存备案。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国税函[200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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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税发[2006]51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级地税、国税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明确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执行不力、底数不清、数据不准、上报不及时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06]51号 -
赣地税发[2006]53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涉及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数据信息多,工作量大。各级地税机关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争取扣缴义务人的协作配合。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途径加大个人所得税法宣传力度,做好辅导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扣缴义务人和具体办税人员以及地税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 -
赣地税函[2006]50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籍人员实行“以企业建台帐、按人建档案”管理的通知
对以企业为单位的外籍人员管理台账和外籍人员一人一档的档案资料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外籍人员的增减变化、职务变动、居住时间、出入境时间、收入变化等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切实做到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50号 -
赣地税函[2006]55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联通新国信有限公司缴纳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接有关部门反映,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由于在全省各设区市均未设立分支机构,其主营无线寻呼业务及其增值业务、1001客户服务业务的纳税地点不明确。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55号 -
赣地税函[2006]68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业营销员从业适用营业税起征点问题的通知
省局2005年以赣地税发[2005]94号文件调整了营业税的起征点,一些地区和部门反映对保险企业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业务取得佣金收入如何适用营业税起征点。据调查,保险业营销员从业不需要专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实行的是从业资格认证制管理,即同时持有国家保监会组织颁发的《保险业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68号 -
赣地税函[2006]76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江铜永信运输有限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208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西江铜永信运输有限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3636272.09元。免征税款应用于企业生产。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76号 -
赣地税发[2006]71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要加强工作配合,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信息,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以扣缴义务人的需求为导向,完善和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做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0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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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税发[2006]72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把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管工作作为今年营业税工作的重点来抓,以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管为着力点,推动教育培训机构相关行业和其他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06]72号 -
赣地税函[2006]100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青峰水泥有限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你局《关于江西青峰水泥有限公司要求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报告》(萍地税发[2006]23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西青峰水泥有限公司2004年欠缴的房产税87122.64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44704.22元。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100号 -
赣国税函[2006]203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条款修改]
收购统一发票应严格按照总局文件规定的范围使用。向生产经营单位购进废料、边角料、回收料或者向个体经营者购进废旧物资的,必须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销售发票,不得开具收购统一发票。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国税函[2006]203号 -
赣地税发[2006]99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条款修订]
对纳税人既从事普通标准住宅开发,又从事非普通标准住宅及别墅、度假村开发项目的,在其转让并取得收入时,能分别正确核算收入项目金额的,在预征土地增值税时,应按相应的预征率分别预征,否则一律从高预征率预征。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06]99号 -
赣地税发[2006]108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税征管的通知
各主管地税机关要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及时掌握纳税人的“三税”缴纳情况,特别应加强对“三税”重点纳税人城建税的征管,主动督促纳税人申报入库城建税,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坚决杜绝人为调节城建税收入进度,造成城建税与“三税”入库不一致现象。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06]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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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税发[2006]107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加强与工商、办证登记中心的工作配合与衔接,认真做好对新办企业征管范围的划分认定工作,切实防止因疏于管理而造成地税税源的减少,确保应纳税款及时征收入库。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06]107号 -
赣地税发[2006]117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介机构出具财产损失经济鉴证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凡属《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地税发[2006]40号)中规定的需要提供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的相关项目,在向地税部门申报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时,应附送中介机构的审核资料。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06]117号 -
赣地税发[2006]118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于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须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由县(区)局主管地税机关审批。纳税人办理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减免时须报送个人身份证件、交易房产的原房产证、原契税完税证、交易合同、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06]118号 -
赣地税函[2006]119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贵溪火力发电厂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你局《关于呈报减免江西省贵溪火力发电厂2005年7—12月份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请示》(鹰地税发[2006]104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贵溪火力发电厂2005年7—12月份应纳的房产税399177.38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227057元。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119号 -
赣地税函[2006]120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农药分公司房产税的批复
你局《关于减免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农药分公司房产税的请示》(赣市地税发[2006]87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农药分公司2005年度房产税46366.89元。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120号 -
赣地税函[2006]121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你局《关于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申请免征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洪地税文[2006]230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2001、2005年度欠缴的房产税249492.50元,2001年度欠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480.70元。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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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税函[2006]122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你局《关于免征江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赣市地税发[2006]91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2005年度房产税57084.54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4667.82元。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122号 -
赣地税函[2006]123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赣州市长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你局《关于免征赣州市长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赣市地税发[2006]80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赣州市长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005年度应纳的房产税20999.1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8374.27元。
2022年10月10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函[2006]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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