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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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厅发[2012]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
直报系统2011年12月起正式启用。自2012年度起,每季度后第一个月的15日前由省级征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征管部门填报并经审核的本季度数据通过直报系统报部,年度数据随第四季度数据一并报部。各省级征管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区域内市(地)、县(市)级征管部门的统计直报工作。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财会[2011]15号 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
本意见所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在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居于行业领先地位,能够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化综合服务,由财政部、证监会推荐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公消[2011]203号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车辆管理的通知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大力发展以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为主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财金[2011]59号 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子公司增资扩股时,因吸收新股东入股或企业原股东未按照原有出资比例追加投资等,造成原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化的,需要对子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以非货币性资产增资或出资的,还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附件部分废止]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目录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3.提取证据专用收据4.现场笔录5.勘验笔录6.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一)、(二)7.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8.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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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联科[2011]337号 关于在工业企业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若干意见
大力提高工业产品质量是推动我国工业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满足社会物质和文化需要的战略任务。指导和鼓励工业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是提高工业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财税[2011]4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
餐饮、食品加工单位及家庭产生的不允许食用的动植物油脂。主要包括泔水油、煎炸废弃油、地沟油和抽油烟机凝析油等。利用动物屠宰分割和皮革加工修削的废弃物处理提炼的油脂,以及肉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食用油脂。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国统投资字[2012]2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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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前款所称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等依法具有车船登记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国务院国资委令2011年第27号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持有的境外国有产权管理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10年版)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 (2010年版) 在2008年版本基础上细化,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一、种植业类 (一)粮食初加工 1.小麦初加工。通过对小麦进行清理、配麦、磨粉、筛理、分级...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国办发[2011]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切实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等9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财税[2011]4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设备租赁合同继续实行过渡性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
境内承租方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持跨境设备租赁老合同、已付租金的付款凭证及出租方相应的发票(或账单)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财税[2011]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1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的规定,对列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1年防汛专用车配置计划,并经过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核定的795辆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征车辆指标详见附件)。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2011-0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haihan点评—鉴于”就是政策放松的表现,提供证明必须是首次税前扣除时,并非为5月31号前】
相关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0475号提案的函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haihan点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认定权限下放,反正是收了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利息。是给各地自行其事的信号,并非统一口径和政策,越来越乱。
“既可以也可以”是选择性规定,由于金融企业的“利率”受到国家统一强制管理和监督,“利率”不包括企业自己制定的“浮动利率”,因为浮动具有不确定性,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而是实际贷款利率,是一个折中规定。
以“利率”确定计算利息金额,否定了包括其他借款费用。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必须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确定下来。
虽说允许引用“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但是取得这个合法证明还是比较难的,传统上的证明佐证必须是公告性制式红头文件,而并非网站宣传广告性资料。保守的做法还是引用央行的公示罢!
如果取得不属于公示性的同类企业的借款合同(涉嫌泄露商业机密)作为参照采信证明——税务需要点勇气哟。】
【张伟解读:各省五花八门对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规定终于一统江山,对同期贷款利率的确定科学有效。该条款是34号公告的亮点,也是企业适用最多的政策,34号公告仅凭这一条款,即可跻身未来多次引用的重要文件。
1、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加浮动利率。
早在2003年,总局就曾经以国税函[2003]1114号文件的形式批复四川省地税局,明确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加浮动利率。但是,人民银行在2004年发布的银发[2004]251号文件规定,自2004年10月29日开始,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再实行上浮限制,因此浮动利率变得不再确定。
<王骏插语—人行的规定说明浮动利率客观存在,对其不予认可显然就是纸上谈兵。好在缪司长2009年的问题解答在一种公开但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状态下认可了。高金平大师也坚持认可浮动利率。>
2、34号公告出台前各省对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理解不一,急需统一。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颁布后,总局始终没有对“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做出解释,因此各地执行不一。比较典型的例如:上海市、江苏省、河北国税等地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利息扣除,除非超过司法标准;天津市、河北地税等地要求一律按照基准利率扣除。这两种标准可谓两个极端。其中的有河南国税等地,要求按照基本开户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而浙江省国地税,则认为这里的同期利率按照12%的标准执行,更是不知源自何处。更多的地方,没有任何文件进行解释,导致总局没有明确界定,本省也没有文件,如何执行的自有裁量竟然掌握在一线人员的一念之间。鉴于这种情形,急需总局对政策进行统一。
<王骏插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个好事,虽然各地对于同期同类利率的理解千差万别,但是事物总是在争议中前行、在矛盾中发展。我至始至终不认可所谓司法标准,司法解释是知道法官审判的,不是用来规范具体业务执行的。拆借双方实际约定和实际执行的利率可能会超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某类限定标准,但是如果双方都认可,那么此时按照实际超标利率支付的利息就应该认可。
张伟老师一语中的,有的时候税收政策的执行就在“一念之间”,某个省的税务干部是张伟老师的粉丝,在当地没有同一文件规范的情况下,他或许执行的就是张伟老师的标准;类似的也可能某个地方就是肖处长的标准、海大师的标准。>
3、34号公告的规定基本上将贷款利息放宽到全部“实际支付的利息”。
(1)“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最晚应当在年末汇算清缴时提供并付报税务机关。
因为根据国税函[2008]635号文件规定,目前季度预缴税款按照利润总额减去以前年度亏损,再减去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地产企业再加上预计利润)征税,因此即使利息超标准也不会在季度进行调整。有鉴于此,尽管文件要求企业要在“合同要求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就要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笔者认为最晚到汇算清缴时提供也可。
<王骏插语—同期同类利率说明是一个亮点,举证责任交给了企业。实际工作中可能会派生出一个备案制度来支撑这种说明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我担心,各地税务局会不会就此统一要求由注册税务师来出具鉴证报告验证这些说明。>
(2)利率参考标准
利率参考标准包括了“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而众所周知信托公司的利率是比较高的,因此企业在本省范围内找到一家这样的参考标准,并非难事儿,这样的规定也意味着,只要企业支付的利息不离谱,基本上就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扣除了。当然34号公告的规定,也同时防止了“高利贷”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可能性,制定的比较科学有效。
<王骏插语—利息扣除的空间大大增加,税务干部的工作重点将会继续是以票控税,利息发票才是他们最关注的地方。
另外,34号公告引得我想起了温州,去年去温州授课,温州已然“满城皆放高利贷”。但是高利贷只是一个说法而已,其实,就像张伟老师说的,只要利息还靠谱,扣除的机会还是很大。> 】
二、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haihan点评—强调工作性质必须的,实际否则了按“福利费”扣除的观点,企业按 “劳动保护费”扣除就是了。】
【张伟点评:记得2007年在检查中国银行时,关于中国银行的西服工装究竟属于“职工福利费”还是“劳保用品”,同企业争执的不亦乐乎,当时请示了总局,也电话答复按照“福利费”处理。34号公告则回避了“福利费”还是“劳保”之争,而是根据《条例》27条将工装定性为“合理的支出”允许扣除,消弭了争议。
说句实在的,34号公告的规定,也的确合乎情理,记得当时中国银行反问税局:你说我们西装料子好,价值高,那么你们税局的制服料子也不错啊?算福利么?哑口无言,不知如何以对,只能对以:请示了总局就是如此处理,话虽这样说,总觉得“理不直,气不壮”。
新疆国税局的新地税发[2010]82号文件规定:四、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 6.企业为职工订制工作服和制式工作装备、用具支出,可以作为经营管理费用税前扣除。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作为福利费进行所得税处理。该规定同总局34号公告殊途同归,颇有远见。
这里还有一个讨论:企业为职工发放工装缴纳个人所得税么?笔者认为不用缴纳。
<王骏插语—为什么说34号公告人性化,工作服可以税前扣除就是一个明证。而且总局善于采用绕道战术,彻底摆脱福利费和劳保费之争,各位看官,我就是一项单独的合理支出,允许你按照规定扣除。但是,你必须由企业统一制作,有的企业打着工作服的名义,员工到高档商场各买各的,回来凭票报销,共享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这个还是坚决不让你以统一着装的名义税前扣除。喜欢死要面子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会很高兴。
另外,张老师的案例也说明,对待中国银行这样财大气粗的“航母级”企业,税收执行上更需要以理服人。
对于张老师提出的个税问题,我也赞同张老师的观点,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基本工作条件之一,就像是公司统一安排的办公桌,只不过一个是用来”趴着睡觉“的,一个是用来”武装身体“的,没有征个税的道理。当然,如果仅仅打着统一着装的旗号谋福利,还不在此列。
辽宁的纳税人还需要关注2001年4月4日发布的辽地税函[2001]64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锦州市商业银行发放行服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这个文件强调,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经贸部或省经贸委规定的劳动保护范围和标准给职工发放的劳保性质的服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属于劳动保护范围但超过标准给职工发放的劳保性质的服装,按照国家经贸部或省经贸委规定的标准扣除,对其差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事业单位发给职工的不属于劳动保护范围的各类服装,均应并入个人的当月工资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行政执法机关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发给执法人员的制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扣除,对其差额并入当月工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行政机关发放的不属于执法过程中必须穿用的服装,应并入领用人的当月工资中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任何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职工的服装费,均应并入职工的当月工资中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服装价格的确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 -
中发[2011]5号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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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扶持非营利公益组织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公益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财建[2011]338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1年第二批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调整更新情况,现将2011年第二批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另根据企业申请,同意终止山东万虎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及湖南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的《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生产企业协议书》,两企业所有下乡型号自发文之日起废止。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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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50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方石油公司)负责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经营业务;负责与外国企业谈判、签订、执行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合同;在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区域内享有与外国企业合作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专营权。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
国税函[2011]3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把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网站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网站建设和管理。要理顺机制,明确责任,确保网站内容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提倡税务机关领导同志读网和接受在线访谈。
2022年09月13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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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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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