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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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房管法[2012]345号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废止一批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令第26号),对部分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9件局规范性文件。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沪房管法[2012]345号 -
京评协[2021]98号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评审由专业技术评审人员组成专家组进行。专业技术评审人员从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由不少于3人的单数组成。评审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评审工作时,再次随机确定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中其他人员补充。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京评协[202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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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税所[2012]30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款分配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加强领导,成立检查工作小组,认真组织所属企业进行自查,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积极整改,并将有关问题及时上报市局。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沪国税所[201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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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北京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小微企业贷款保持较快增速,普惠小微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正常经营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获得率持续显著提升,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年均不低于500亿元;三年内,人行营业管理部累计办理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不低于1000亿元,累计向市场投放政策性资金不低于2000亿元。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 -
京审改办发[2021]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京审改办发[2021]5号 -
北京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7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业务全市通办”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 -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在此,我们郑重警告辖内相关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辖内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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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税征科[2012]41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开展发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要按照税务总局文件精神,做好对纳税人发票的换版、清理缴销工作,尤其对纳税人使用冠名发票的清理缴销工作,做到应缴销尽缴销(包括电子数据)。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沪国税征科[2012]41号 -
京人社就发[2021]23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文件精神,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京人社就发[2021]23号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地址邮编核对友情提示
为确保您的《完税证明》能及时准确地送达,请您于2012年11月30日前与您的扣缴义务人(单位、公司)的财务或人事部门核对您《完税证明》的投递地址和邮编信息。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 -
京商会展字[2021]10号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展会发展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促进商业展会继续在京举办,现将申报2021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展会发展项目(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京商会展字[202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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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2]9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15年,培育300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100家国家和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各示范平台单位要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优质服务。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沪府发[2012]98号 -
京科发[2021]13号 北京市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所指企业是指申报资金时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心办理业务的企业均可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京科发[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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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金发[2021]50号 北京市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本实施细则所指企业是指申报资金时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心办理业务的企业均可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京科金发[2021]50号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缴纳2012年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
如果涉税信息发生变化,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请办理变更认定手续,从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其他征收点不受理信息变更业务。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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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地税财行[2012]47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本市第二批市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及其开发企业名单的通知
现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第二批市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及其开发企业名单转发给你们,请据以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税收的减免手续。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沪地税财行[2012]47号 -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7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您提出的建议涉及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我们也会将您的意见向税务总局反映。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 -
沪财农[2012]58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制发《上海市2013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促进本市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推动上海生猪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品牌化建设,按照财政部关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的要求,经研究,2013年本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以生猪养殖业为支持重点。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沪财农[2012]58号 -
渝国税发[2001]257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审批管理程序纳税人向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征收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税政部门必须对此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渝国税发[2001]257号
请输入关键词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1]257号 2001-11-19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市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01年11月19日
附件:
重庆市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正确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我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软件产品认定机构对软件产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评审并经市有关部门综合评定后颁发软件产品认定证书。
二、软件产品认定实行年审制度,由重庆市信息产业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对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年审,对年审合格的软件产品,由重庆市信息产业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在软件产品认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章;年审不合格被取消软件产品资格的,其软件产品不再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三、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产品认定和管理,按软件产品的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四、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范围和条件。
(一)须经软件认定机构认定的软件产品应由重庆市信息产业局批准,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报重庆市国税局会签批准后列入正式公布名单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产品。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五、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审批管理程序纳税人向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征收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税政部门必须对此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一)纳税人根据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向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征收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报告,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分别于当年7月份、次年2月份向主管征税机关按规定报送以下资料:1.所属期的财务报表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3.增值税缴款书复印件4.经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列入正式名单的软件企业及产品目录文件的复印件
(二)受理审核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在受理纳税人的申请后,对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有关资料,应对照有关的税收政策法规进行审核,在计算当年上半年的软件产品或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实际税负时,按上年度年审结算时确定的税负掌握计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产品的同时又销售其它货物,其销售收入必须单独核算:对不能单独核算销售收入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资格,立即停止对其执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生产企业,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难以单独划分的,应按照当期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确定其应核算的进项税额。
六、审批权限凡上年度即征即退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上报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凡上年度即征即退税额在50万元以下的,由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审批。
七、退税办理时间年退税额在100万以上的,可以按季办理退税,其余企业一年办理两次退税,上半年退税在当年七月份办理,下半年的退税于次年2月份办理。
八、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减免税额,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减免税情况统计表》上报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九、本办法从2001年12月1日起执行。凡过去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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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将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和指导全市代理记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加快组建本市代理记账机构行业协会,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县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与监督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本区县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执业、加快发展。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沪财会[2012]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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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京人社劳发[202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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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京财会[2021]1206号 -
沪财企[2012]114号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决算分析报告及决算工作总结(加盖本单位公章)。分析报告应包括企业投产和经营情况、报表汇总情况、企业财务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工作总结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情况,决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等。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沪财企[2012]114号 -
京人社发[2021]7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京人社发[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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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国税函[2001]473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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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渝国税函[2001]473号 -
渝地税发[2001]334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有关审批事项管理的通知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坏帐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投资损失、工资薪金扣除以及要求弥补往年亏损、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等,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准予在税前扣除或弥补亏损的有关事项。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发[2001]3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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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发[2001]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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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01]311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再次明确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税缴纳地点的通知
最近,部分区县地方税务局反映,对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证券分支机构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不甚明确。经市局研究决定,对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证券分支机构的纳税地点再次明确如下:根据市政府的批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在渝设立的证券分支机构的营业税全部作为市级预算收入,由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统一负责征收管理。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发[2001]311号 -
渝财税[2001]160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
纳税人必须将为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和为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分别记账,分别核算。凡未分别记账,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2022年10月26日 admin 来源:渝财税[2001]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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