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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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的要求,我局对2010年12月31日前自行制定发布的以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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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财税[2011]109号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产权人在应税住房内违规修建地下室经处理、处罚后取得合法产权的,其地下室按计入产权证的建筑面积和该应税住房原有建筑面积单价计征个人住房房产税。计税时间从取得合法产权的次月起。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财税[2011]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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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11]205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发[2011]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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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11]33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进行调整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办发[2011]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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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11]215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职能缩小三个差距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职能缩小三个差距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1]273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进一步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发[2011]215号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切实降低我市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的税收负担,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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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11]36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车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条款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办发[2011]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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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11]236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免收发票工本费”印章形状为长方形,规格为40mm×15mm,字体为仿宋,由各单位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制作和发放。《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备案登记表》可由纳税人自行登录重庆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表格下载”-“发票管理类”栏目下载打印。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发[2011]236号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告第4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监管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通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告第4号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的通告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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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12]22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孤老人员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能缩小三个差距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地税发[2011]215号)的文件要求,现对残疾、孤老人员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发[2012]22号 -
渝办发[2012]5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
改革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事业单位,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改革后不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条件的,按照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办发[2012]57号 -
渝地税发[2012]69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在汇算清缴时,首先按税法规定统一计算律师事务所层面可供出资律师(合伙人)分配的所得额(或亏损额)。其次按相关规定确定出资律师(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征收出资律师(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各单位还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雇员律师的个人所得税清算和检查。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发[2012]69号 -
渝地税函[2012]30号 重庆市地税局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上市中瑕疵物业转让、回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在推进上市过程中,为尽快满足上市条件,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排国地公司和渝富集团受让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批共计834宗瑕疵物业,同时约定,待瑕疵物业完善产权手续后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出让价和持有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回购,双方不以盈利为目的。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函[201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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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工商发[2012]10号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的意见[试行]
“个转微”企业除不享受财政资本金补贴政策外,注册资本金等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税收奖励、15万元以内的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或其它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微型企业后续培训、创业孵化、“大带小”帮扶等扶持政策均可按规定享受。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工商发[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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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12]18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意见
民营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办发[2012]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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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发[2012]6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府发[201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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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12]115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渝委发[2012]11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推动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发[2012]115号 -
渝财库[2012]44号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商业银行手续费计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商业银行办理税务部门电子缴税业务的手续费,自2011年1月1日起计付。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反馈,确保我市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财库[2012]44号 -
渝地税发[2012]138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抗洪救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企业因遭受洪灾造成的资产损失,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后,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洪灾造成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发[201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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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应提供资料的公告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效率,确保契税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现就个人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应提供的资料公告如下。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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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有关问题的公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土地面积中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并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按“房屋交付时间和购房者房屋产权登记时间孰先”的原则确定。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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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12]187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两江新区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编委办公室关于设立重庆市两江新区地方税务局的批复》(渝编办[2012]32号文)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两江新区地税局筹备组第二次会议纪要》规定,经市局研究,现对两江新区地方税务局的征管范围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地税发[2012]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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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12]30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 号)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1〕 2864 号) 精神,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完善投融资体系,进一步促进我市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 制定本办法。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办发[2012]307号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8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票据管理(试行)办法》的公告
为适应重庆市推行公路客运联网售票业务需要,规范重庆市公路客运联网售票冠名发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公路客运联网售票客票票据管理(试行)办法》,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8号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要求,我局对截至2012年12月底的自发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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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科委发[2012]156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科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建立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鉴定工作联系机制,定期会商解决鉴定有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科委定期将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在每年汇算清缴工作完成后将研发费税前扣除情况通报市科委。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科委发[2012]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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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财会[2013]20号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到2020年分类培养:精通会计业务、精于财务管理、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很强的重庆会计领军人才350人;会计业务娴熟,善于财务管理,职业判断能力强,操作能力强的重庆青年英才600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级会计人才及总会计师2000人;加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培养,届时占会计人员的比例西部领先。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财会[2013]20号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部分涉税事项鉴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鉴证工作,不得自行扩大涉税鉴证事项的范围,不得指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切实保障纳税人委托税务代理的自主权。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
渝会协[2013]34号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注协、市评协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经征求所在执业机构意见后,从检查人员库中抽取部分人员参加检查工作。被抽取的检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检查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通过所在执业机构提前向市注协、市评协书面请假。
2022年10月25日 admin 来源:渝会协[201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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