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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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税三字[1990]590号 北京市转发《关于外单位使用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第二款“凡土地使用权属于铁道部所属单位,现在由铁路系统外的单位无偿使用的土地”,如使用单位属纳税单位,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使用单位属免税单位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京税三字[1990]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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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户调查确认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务院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
京税三字[1990]594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单位使用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中第二款“凡土地使用权属于铁道部所属单位,现在由铁路系统外的单位无偿使用的土地”,如使用单位属纳税单位,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使用单位属免税单位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京税三字[1990]594号 -
赣府厅发[2016]9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江西省融资租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将融资租赁业列为我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使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融资租赁成为全社会投融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20年培育5家左右注册资本超5亿元、年业务量超10亿元,专业特色鲜明的融资租赁龙头企业。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赣府厅发[2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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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税三字[1990]345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对1990年7月1日以前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仍应按原计税依据、税率计征印花税。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京税三字[1990]345号 -
赣国税函[2016]36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开展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赣国税函[2016]36号 -
京政发[1990]1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教育费附加率的补充通知
为更好地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北京市人民政府于1989年12月16日发出通知(京政发[1989]93号),决定从1990年1月1日起,教育费附加率由1%提高到2%.凡在京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中央及驻京部队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均要按照上述决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京政发[1990]12号 -
京税三字[1990]130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以税还贷和开发新产品减免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征免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55号《关于以税还贷和开发新产品减免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征免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经研究并请示国家税务局同意对以税还贷和开发新产品减免产品税、增值税的教育费附加也比照通知中的规定办理。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京税三字[1990]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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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税发[2016]38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房地产去库存若干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的通知
降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房地产企业出售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1%下调至0.7%,非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3%下调至1.5%,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5%下调至3%。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赣地税发[201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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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改字[1990]016号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私有房屋出租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免税范围内的私房产权人名册由各区县房管局负责向本区县税务局提供;各区县税务局因工作需要,向区县房管部门了解征税范围内私房主出租房屋的有关情况时,各区县房管局、各房管所要给予积极协助和配合。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市房改字[1990]016号 -
吉人社字[2016]49号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吉安市补充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促进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的建立,降低用人单位风险,提高工伤待遇水平,根据《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西省政府204号令)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6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吉人社字[201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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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三字[1989]1051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出租多余闲置房屋设备等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流字第571号《关于出租多余闲置房屋设备等税收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于文中第二条仍按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第四条规定办理。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市税三字[1989]1051号 -
京政发[1989]9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教育费附加率的通知
为更好地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推动本市教育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从1990年1月1日起,教育费附加率由现在的1%提高到2%.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其他规定,仍按市政府京政发[1986]9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京政发[1989]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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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事项的通知
关于申报软件的使用。为便于广大纳税人准确申报、减少填报失误,充分享受优惠政策,我局对网上办税系统客户端进行优化升级,设置了政策推送提示、逻辑校验、申报导航功能。软件使用是免费的,涉及软件使用问题的咨询也是免费的。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 -
市税三字[1989]982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司法部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对设在监狱、少年犯管教所、收容所,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劳教单位外部营业用地以及出租给外单位房屋(含院落)占用的土地,应依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市税三字[1989]982号 -
赣国税发[2016]60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营改增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推进营改增信息共享,搭建共享沟通平台。各级国税局、地税局的对口部门要设立信息联络员,提高信息交换效率。各级地税局要整理四大试点行业在地税征管时期的管理制度办法(包括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和机制、税收风险防控机制、重点行业分析、重点税源分析)提供给同级国税局。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赣国税发[2016]60号 -
市税三字[1989]983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三线调整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30号《关于对三线调整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市税三字[1989]9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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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市税三字第971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22号《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已征收入库的属于免税范围的税款,经核实后,在12月底以前班里完退库手续,同时将落实情况(按户)报市局税政三处备案。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1989]市税三字第971号 -
清整办发[1989]1号 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公司撤销、合并的意见
各部门及所属行政机构、具有政府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使用行政费、事业费、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和筹集资金等七项资金开办的公司(个别继续保留的公司,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已将以上七项资金向公司投资入股的,必须从公司全部抽回;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清整办发[1989]1号 -
市税三字[1989]679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88号《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市税三字[1989]679号 -
市税三字[1989]657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对〈关于中小学校办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81号《对〈关于中、小学校办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市税三字[1989]657号 -
京财综[1989]1049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票据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凡领用的收费票据必须在启用前检查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发现有上述情况。应及时向购买票据的财政部门报告。在使用时,如有填错,应另行填写,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填错的票据必须完整保存备查。如因故丢失。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京财综[1989]1049号 -
市税三字[1989]450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请求再次明确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问题的函的复函》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44号《对<关于请求再次明确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问题的函>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市税三字[1989]450号 -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号 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对无《北京市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或不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的,由物价管理机关责令将全部非法收费退还交费单位或个人,并按国家物价局《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处以罚款。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号 -
京财控[1989]515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改变专控商品定点供应单位上交代征附加费办法的通知
各专控商品附加费代征单位,凡代征额在100元以上(含100)的,按转帐支票及三联送款簿结算方式,凡代征额不足100元的,按现金结算方式的办法,上交市财政局征收专控商品附加费专户存储。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京财控[1989]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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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三字[1989]341号 北京市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32号《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市局。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市税三字[1989]341号 -
京政发[1989]3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债券管理通知》的通知
市人民银行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内部债券的管理,抓紧拟定企业内部债券管理的具体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人民银行、市各专业银行以及市财政、税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内部债券的监督,对违反债券管理规定的企业,由市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京政发[1989]30号 -
国税流字[1989]1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轿车征收特别消费税有关问题的规定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小轿车的特别消费税,由纳税人在销售价格之外向购货方收取,纳税人受托加工的小轿车的待别消费税,由纳税人加工费之外向委托方收取。纳税所收取的小轿车特别消费税应在发票上如实注明,并向税务机关缴纳。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国税流字[1989]112号 -
市税三[1989]238号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市粮食局粮油购(销)合同征免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鉴于本市每年消费粮油80亿斤中有近40亿斤粮食,3亿斤油是省市间以签订合同的方式订购的,并且其合同绝大部分是在外省市签订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合同签订时,应就地由购销双方贴花完税。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市税三[1989]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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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三字[1989]144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有关土地使用税征免问题两个规定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13号《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和(89)国税地字第014号《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22年10月08日 admin 来源:市税三字[1989]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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