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
沪府办发[2017]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五部门修订的《关于扶持本市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产专营的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发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现就扶持本市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产专营提出如下意见: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府办发[2017]6号 -
沪国税发[2017]3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安济医疗救助基金会等31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经审核确认,上海市安济医疗救助基金会等31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6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国税发[2017]3号 -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7年第2号 关于上海市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6年度第四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7年第2号 -
沪财发[2017]1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继续实行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可享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劳动所得是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财发[2017]1号 -
沪国税函[2017]4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技术入股递延纳税有关企业所得税受理事项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的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技术入股递延纳税有关企业所得税受理事项管理规程(试行)》,请按照执行。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国税函[2017]4号 -
沪地税函[2017]4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通知》(税总所便函[2017]6号)等的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本市12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 沪地税函[2017]4号 -
沪地税函[2017]5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市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本市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地税函[2017]5号 -
沪地税函[2017]3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股权激励与技术入股有关个人所得税受理事项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的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股权激励与技术入股有关个人所得税受理事项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请按照执行。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地税函[2017]3号 -
沪财会[2017]7号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的通知
为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业务,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了《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第1号——代理记账业务》,《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第2号——代理纳税申报业务》,现予印发,为行业机构提供业务指导。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财会[2017]7号 -
沪国税函[2017]15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规定,现将本市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国税函[2017]15号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办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
全市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对特定的涉税事项,利用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实体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不受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
沪府办发[2017]2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水务部门按照河道整治、海塘修建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向市财政部门报送项目资金年度预算。市财政部门将河道管理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并拨付资金。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府办发[2017]24号 -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08年以来从未注册过的企业应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登录,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工作指引》),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认定办公室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确认激活需3个工作日)。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
-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7年第3号 上海市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五批]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6年度第五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7年第3号
-
沪地税函[2017]15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条款修订]
服务商季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市局在支付该季度费用时,将扣除该季度费用的2%作为处罚。年度考核后,该服务商可以向市局提出归还扣除费用的申请,市局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该服务商的整体服务质量情况提出意见,报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地税函[2017]15号 -
沪国税函[2017]27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通知
经审核,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按照投入产出法核定黄酒原酒的农产品单耗数量调整为0.553402。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国税函[2017]27号
-
沪地税函[2017]18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申报受理事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上述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对申请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报送的相关资料、录入信息等内容进行核查。对发现纳税人不符合减征条件的,及时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地税函[2017]18号 -
沪府[2017]3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批复
沪人社〔2017〕15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请示》。调整后的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请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府[2017]30号 -
沪府[2017]3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
沪人社〔2017〕13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调整后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请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组织实施。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府[2017]31号 -
沪人社专[2017]110号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
对于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如企业法律顾问、质量、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人社专[2017]110号 -
沪府[2017]4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
沪民救〔2017〕14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关于调整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关事项的请示》。相关标准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请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府[2017]44号 -
沪府发[2017]2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将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领域,加快软件产业向高端发展,推动集成电路全产业链自主创新发展,提升产业规模和能级,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和创新源。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府发[2017]23号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设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业务办理专用场所的公告
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规定条件的境外旅客办理退税业务。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设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业务办理专用场所的公告
自2017年4月19日起,在上海市吴淞国际邮轮港码头、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码头、铁路上海站离境口岸隔离区内设立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业务办理专用场所,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规定条件的境外旅客办理退税业务。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
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获得股权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投资入股当期暂不纳税,递延至股权转让时缴纳所得税。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
-
沪民企管发[2017]7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180号)精神,进一步保障本市集中就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现制定下发如下实施意见。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民企管发[2017]7号 -
沪国税函[2017]36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持续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通知
要坚持全面落实和重点突出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认真全面落实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又要紧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三去一降一补”、发展“四新经济”、扶持小微企业、促进节能环保等方面,着力做好以下税收政策的落实: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国税函[2017]36号 -
沪府[2017]4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实行市对区增值税定额返还的通知
从2016年起,调整市对区原体制增值税返还办法,由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时确定的增值税返还,改为以2015年增值税增量返还额与市级集中额轧抵后的净返还额为基数,实行市对区增值税定额返还。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府[2017]45号 -
沪府发[2017]4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从2017年1月1日起,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2%调整为11.5%。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来的8%调整为7.5%,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及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沪府发[2017]48号 -
上海税务局关于本市停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若干问题的解答
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纳税人申报所属期为2017年4月之前的增值税(含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和消费税的,仍应按照规定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2022年10月21日 admin 来源:
- 地方法规
- 搜索
-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