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
津商产业[2021]18号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进口产品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为提升天津口岸进口集散功能,进一步扩大优质商品进口规模,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动我市贸易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修订并形成了《天津市鼓励进口产品目录》(2021年版),并据此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现予印发。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津商产业[2021]18号 -
沪国税流[1996]40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1996年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决定从1996年起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检验(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年检)。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国税流[1996]40号
-
津医保局发[2021]86号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持续做好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严格落实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参加居民医保政策。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和跨省就医医保费用清算工作,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及接种费用测算和医保资金保障。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津医保局发[2021]86号 -
沪价房[1996]122号 上海市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制止价格欺诈,维护正当竞争,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价房[1996]122号 -
津财规[2021]15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残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保障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津财规[2021]15号 -
沪府发[1996]30号 上海市城镇私有房屋租赁税收征收管理试行办法
为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和简化纳税手续,对私有房屋租赁发生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统一按每次租金收入的21%的综合征收率合并计征。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府发[1996]30号 -
沪财法[1996]2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税局 上海市地税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最近我们又对1994年底前由我局自行颁发的和由我局为主与有关委、办、局联合颁发的以及转发、转知对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有我局补充意见的有关财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财法[1996]2号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645号提案的答复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家统一制定。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要求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各地区自行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专项清理。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沪财企一[1996]78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股份公司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试点公司实施配股前,利用资金的间歇有偿使用。财政部门将专户存储的试点公司可作为国家股配股的资金,按照产业发展要求短期内用于试点公司资金融通,缓解资金紧张矛盾。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财企一[1996]78号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771号提案的答复
企业将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沪国税流[1996]80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按照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是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国税流[1996]80号 -
沪税外[1996]71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本市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关于来料加工免税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承接来料加工后委托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或国内企业加工以及外贸企业承接来料加工后委托外商投资企业加工,根据沪税外[1994]1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可以凭“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免征委托加工工缴费的增值税及消费税。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税外[1996]71号
-
津人社局函[2022]2号 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医保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医保局、社保经办机构、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应密切配合衔接,妥善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退休相关工作,加强线下办理退休手续全流程的疫情防控。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津人社局函[2022]2号
-
沪地税二[1996]30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退管系统的特困退休职工补助费用在税前列支的通知
近接市退管会沪退管[1996]13号《关于要求对特困退休职工救助费用在退管经济实体中税前列支的报告》,要求对五种特困老人的补助费用在税前列支。经研究,同意对退管经济实体根据从业退休职工人数按每月60元标准在税前列支,作为贴补五种特困老人,专款专用,以达到“以退养困”的目的。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地税二[1996]30号 -
沪财法[1996]4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税局 上海市地税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最近我们又对1995年底前由我局自行颁发的和由我局为主与有关委、办、局联合颁发的以及转发、转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有我局补充意见的有关财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财法[1996]4号 -
沪府办发[1997]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本市放活小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关于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本市放活小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府办发[1997]1号 -
沪国税流[1997]14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1997年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外税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局的代码号补充为46和51.《年检合格通知书》中检验年度填写为1997年,有效期自年检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1998年5月31日止。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国税流[1997]14号 -
上海市住房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工资基数以及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因严重亏损而无法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出,报主管区、县、局、控股集团公司批准,并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在批准的一定期限内,职工本人和其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各5%缴存。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 -
沪府办[1997]2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本市再就业工程的四个政策意见的通知
原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由中心将两年托管经费一次性划给地区后,除去纳入戻疗茄补贴专户经济外,余额统一由社区就业服务栽体管理,用于缴纳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费,该资金用完后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府办[1997]26号 -
沪财会[1997]65号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及本市补充规定的通知
支付的业主费用,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进行核算。支付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分配时,按发生额中允许税前列支的部分,借记“营业费用”科目,按税后列支部分,借记“税后列支费用”科目,按两者合计数,贷记“应付工资”。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沪财会[1997]65号
-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津财会[2021]30号)文件规定,现将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调整如下: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 -
津评协[2022]2号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对已经取得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评估机构,可由财务上报人员直接登录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在评估机构的管理账号中默认存在,评估机构的管理员账号可以对本机构财务上报人员审核和赋权。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津评协[2022]2号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税费征管事项的通知
因疫情影响的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纳税人以及中风险、高风险以外地区个别纳税人因医学隔离、区域封闭等防控措施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 -
津政办发[2022]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津政办发[2022]3号 -
津人社局发[2022]1号 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附件1)。专用账户名称为总包单位名称加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后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津人社局发[2022]1号 -
津人社局发[2022]2号 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总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津人社局发[2022]2号 -
津财规[2021]20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延长我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合作交流办关于确定我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4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津财规〔2021〕20号
-
津财规[2021]20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延长我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合作交流办关于确定我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4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津财规〔2021〕20号 -
天津市土地增值税政策汇总(2022年)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
-
天津市人民政府第2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理。”
2022年10月27日 admin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第26号
- 地方法规
- 搜索
-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